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取保成功案例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21-09-18 13:29) 点击:334 |
一、案情简介 周某,男,因涉嫌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,于2017年x月17日被刑事拘留,现案件处于侦查阶段。 周某某涉嫌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,周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,其近亲属先后几次来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咨询,经比较决定委托,主办律师经过会见周某某某,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前提下同办案机关进行沟通,及时地制作并提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书。 二、案件结果 随后主办律师会见当事人近亲属,并告知其即将办理变更强制措施手续的相关情况,而后办案机关为周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。最终,意见得到了承办机关的采纳,经侦查员请示汇报,最终主办律师为周某某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被公安机关负责人采纳,周某某的强制措施成功被变更为取保候审。 三、关联法律法规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六十三条,以牟利为目的,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 秽物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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